中新网杭州7月31日电 (钱晨菲)7月28日至31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河湖长制规定》(下称《规定》),为持续推进综合治水、建设幸福河湖筑牢法治根基。新规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同时废止。

Source: 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6/07-31/106700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