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徐宪平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Source: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6/07-29/10668638.shtml
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徐宪平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Source: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6/07-29/10668638.shtml
原始来源: www.chinanews.com.cn
Get the top 7 stories in your language every night at 21:00.
评论系统当前已关闭。
订阅最新新闻更新
订阅最新新闻更新